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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意:

類似於陪審團的裁判員制度開始實施,在此同時,一個內心富有正義感的年輕法官,因為機緣而獲得了用生命換取看到真相的能力。

一般人會恐懼於要消耗壽命而不敢使用,但男主角為了堅持自己的正義,不惜一次又一次的使用這個能力。

然而,有時真相與實際觀察的結果會不相符,這時男主角便會利用裁判員非專業人員的這個漏洞,不斷用話術來誘導出符合正義的結果。

當然,這個能力會慢慢地使人陶醉,使人腐敗,男主角亦可看到不斷墮落的跡象,在最後一篇的故事中,主角明顯多次違反自己所秉持的正義,最後是由一位勇於認錯的法官和一位他所尊敬的上司感發,才沒有在最後喪失自己能力時,真正的墮入黑暗之中。

 

 

佳語:

1.vol.2我們法官的使命,並不是找出真相,法庭裡的真相,是靠大家議論之後,共同製造出來的,這就是審判的機制。因為我們不是神,一旦我們自認為看見了無法看見的真相,我們就已經迷失了。

2.vol.4我可還沒紀錄完,這個男人所相信的正義。

3.vol.5想吃的時候就吃,想睡的時候就睡,這樣根本不是「自由」,只是遵從與生俱來的慾望而已,但是當人類抑制了各種慾望,擁有能以正義判斷事物的「理性」時,就擁有了自由。我希望每一個日本人都能夠擁有這種「鐵之理性」,方法就是透過「裁判員制度」,即使有個國家,它的每一個法官都有直接看到真相的能力,我也不想住在那裡,我認為受到鐵之理性所約束的世界更為重要!

4.vol.5我們法官無論是誰,心中都存在著一份自大,認為「給予制裁的人」比起「被制裁的人」還要偉大,就算對事實的判定沒有自信,也會看清被告人,只因為覺得「自己很特別」就毫不留情。

 

 

 

感想:

我自己本身對這部也是有褒有貶,雖然我還是很高興自己撿了這部回來,但也還是很好奇其他人的看法,所以我找到了兩篇我覺得還不錯的評論:

正:http://home.gamer.com.tw/creationDetail.php?sn=1704312

反:http://www.ptt.cc/bbs/Suckcomic/M.1345304335.A.34C.html

先從正的開始,我覺得這句話寫得很好「受限於「制度」與「規則」,無法闡明的「真相」,要怎麼在這種情況下來行使自己的「正義」?

我也的確是因為這個理由,所以才把它抱回家的,我特別喜歡裡面說明話術的部分,它把抽象的解釋變成具象的畫面的那部分,我覺得很不錯,我喜歡裡面呈現的正義,以差一步就淋漓盡致的能耐,不斷的去做合宜的事情,這就是它給我的感覺,我也喜歡它解釋的自由,自由本來就是存在於限制之下的,由是道路的意思,跑出道路,就不是自由了。

而在最後解釋法官內心優越感的部分,給了我很大的警醒,因為把法官代入為「醫師」,就是我現在的情形了,區區一個準醫師,我也已經驚覺自己自大太久了,我並不比病人偉大,而且其實比醫師偉大的病人更是數不勝數,我沒有權力不留情的批判他人,這一點要切記。

好了,這部該鞭的地方也很多,首先我也會先問「為什麼你看到了就相信?」面對超自然現象,我會先懷疑的,這部分的刻畫嫌少,是一個缺失,由我來設計劇情的話,我會在一開始就先出現一個知道男主角祕密的朋友,而這個朋友更重要的角色,就是要見證男主角的墮落,至於最後是要拯救男主角還是給男主角致命一擊,這就不一定了。

第二個毛病是關於男主角的濫用,他有在濫用能力,但是並沒有受到懲罰,甚至是犧牲生命在享樂,這點非常有待商榷,如果真的想要用這個劇情的話,我會強調女主角對於男主角的重要性,讓他有即使要犧牲生命也要讓她幸福的重要性,但是這樣的話,我的結局可能會設計悲劇而不是喜劇,男主角就必須把自己燒乾才行了,如果希望是喜劇,男主角必須克制自己使用能力,必且藉此說明能力的極限,說明人自己本身的堅強,這樣才可以迎向完美結局。

再來是最後一篇,我不會建議把它建立在女主角之上,我會找個第三者來當導火,其他劇情照舊,但女主角的角色變成與男主角衝突,然後必須藉由這一話,來更進一步的說明程序正義雖然有很多可能的漏洞,但它本身也是一種正義,我們不能因為眼前的真相就把程序正義給否定掉,尤其不是每個人都有看到真相的超能力,雖然規則和制度不可能闡明所有的真相,但它的正義建立在「讓其他人接受」,在穩定之中也出現了可能讓人擺弄的危機,所以正義,合宜的事情,總是隨著時代在演進的。

然後我會建議把男主角失去能力的時間拉長一些,這部分可以參考棋靈王,當人頓時喪失了自己依賴的能力時,那個反動是很有戲劇張力的,而且每個人都會不太一樣,每個人的詮釋也都不太一樣,我會把這個時間拉長,最後讓故事斷在一個男主角會不斷努力的結局上,而當初給予男主角能力的惡魔或小妖精,好不容易再找到男主角時,很欣慰地發現他的確不再需要這份能力了。

 

最後我想要討論的是「自由」的那段,那段在我找到的批評論述中被鞭的很慘,但我覺得還好,這只是作者個人的想法濃烈了一點而已,他所論述的假想中,是「只有法官」才有看到真相的能力,其他人沒有,這個假想的世界,是不可能建立起信賴的,我怎麼知道法官沒有昧著良心告訴我不一樣的東西?所以的確不太美好,至於如果每個人都有此能耐的話,審判的目的還有一個叫做量刑,這個就還頗不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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